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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关于2016-2017学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管理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2016-08-19

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认真执行《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上饶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意见》(饶县府办发〔2015〕11号)等文件要求,巩固近年来城区中小学化解大班额问题的工作成果,促进我县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经局务会研究,现就 2016-2017学年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

1.县一小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凤凰大道以南,槠溪路以西,滨江路以北的区域。(含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南的旭日街道旭日村户籍学生)

2.县二小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吉阳路以南,旭日大道以西,凤凰大道以北的区域。(含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吉阳西路以南区域内的旭日街道旭日村户籍学生)

3.县五小学区:旭日大道以东区域南至凤凰大道,北至三清山大道,东至槠溪路(包括桥下行政村所辖区域);旭日大道以西区域南至吉阳路,西至梨温高速公路,北至三清山大道。(含三清山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

4.县三小学区:罗桥街道户籍的学生。

5.县兴园学校学区:经开区兴园街道户籍学生。(在县八小建好之前,武夷山大道以西、吉阳西路以北区域内的晶华美郡小区、七一三小区、天一尊邸小区所居住的适龄儿童,暂由县五小接收就读)


(二)初中学区

1.县六中学区:凤凰大道以南辖区内的旭日街道和兴园街道户籍学生。(兴园街道所指:苏家村、前山安置小区、新园安置小区、新科居委会)

2.县七中学区:凤凰大道以北辖区内的旭日街道和兴园街道户籍学生,桥下行政村所辖区域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兴园街道所指:黄源村、板桥村、前山村罗家石自然村、前山村田敦自然村、前山村孙坑自然村、前山村南塘自然村,凤凰居委会)

3.县七中罗桥分校(罗桥中学)学区:罗桥街道户籍学生。


二、招生管理

(一)政策依据

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适龄儿童和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等规定(2016年9月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是指:2010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足龄的一律不予建学籍),各校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范围招收学生,新生名单等信息应在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就读条件

根据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的实际情况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实际需要,以下六类学生可按所划分学区在相应公办学校申请就读小学和初中。

1.当年8月31日前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本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城区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城区居住地有效证明等,到住所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当年8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保障性住房并常住在县城的学生。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城区房产证或房屋契税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需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县税务部门开据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县房管局提供的购房审核单等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本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本人及子女户籍证明,到住所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户籍不在城区,但其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国家正式编制并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

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到住所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4.在我县投资的客商子女。

根据饶县府发〔2007〕1号文件规定,在我县投资的客商和外来投资企业的中层以上外地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可将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迁入本县,其子女入托、就学等方面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客商子女,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及子女户籍和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及县招商局开具的的“该企业属县政府外来投资客商企业”有效证明和企业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到住所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投资企业中层以上外地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子女,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及子女户籍和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及企业出具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任命文件及聘任书、国家颁发的技术人员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到住所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5.本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

由其父(母)持现役军人证件、本人及子女户籍和身份证明到自己选择的学校申请就读。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要求按《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6-2017学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资格审定时间详见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各校的通知。

上述小学新生入学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初中新生入学须建有全国统一编号的小学学籍。属中途转学的学生,须提前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学有关事宜,学区学校若有学位,不得拒收。为规范学区管理,确保学校已有生源的相对稳定,城区中小学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报名时间:2016-2017学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学区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后报教体局备案并由各校及时向社会发布。



来源:江西省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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