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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请到这里举报!

来源:省教育厅师资处 发布:2018-05-29


体罚、侮辱学生、强制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科研工作弄虚作假......我们同样对这些行为深恶痛绝!

小编了解到,省教育厅将于2018年5月23日至8月30日,组织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受理全省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反映和举报。

省教育厅将对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对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派出督查组进行重点督办。

有以下行为请向我们反映


中小学校及教师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可自主填写具体违规内容)。


普通高校及教师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如何举报?

1.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应用”→“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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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报电话:0791-86765182;

3.举报邮箱:jxsdjb@jxedu.gov.cn;

4.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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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5月23日—8月30日)



来源:省教育厅师资处
编辑:黄绍舒
整理发布:江教在线客户端
商务合作:0791-88801172